恋爱期间受赠的财产归谁所有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9-11-03
- 案由:财产纠纷
- 基本案情:2007年8月,张某(女)与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春节前,赵某应张某的邀请与张某一同去买车,并为其支付购车款30万元,其后,因感情不合两人分手,分手后赵某分别以借贷和不当得利为由先后起诉至法院要张某返还购车款。
- 律师代理思路:张某被诉后委托律师代为应诉,律师分析了相关证据后,接受委托,结合相关证据,认为双方系赠予关系,现赠与行为没有法定的撤销事由,因此该购车款不应退还给原告赵某。
-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之间成立赠与合同关系,先后驳回了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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