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要求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成立之后的股东。我国《公司法》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资格并无直接具体的规定,但在股东人数方面,《公司法》仍然规定最高不得超过50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需要股东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和信任关系,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一方面股东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造成公司的经营运作困难;另一方面,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做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而公司法已经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即为1名股东,这名股东可以是1名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1名法人股东。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的资格: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国家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还可以是自然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公民个人; 但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者除外。
二、对发起人资格的限制: 1、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2、发起人应是法律上不受限制的法人; 3、公司不得自为股东; 4、公司章程约定不得成为股东的人不得为公司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