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文件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目前,福建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439万人,老龄人口基数大、发展快,高龄人口剧增,空巢化速度加快,绝大部分老年人在家中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很大。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服务要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建立服务网络,满足服务需求 到2012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所改善,专业化服务队伍初步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逐步壮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通过完成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功能,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35%左右的建制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老年群众组织,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 到“十二五”末,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数量不断增加,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服务内容: 重点生活需求,多种服务兼顾 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有条件的城市社区要积极构建居家养老的“十分钟”服务圈。农村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进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展开,构建社区、村居为老服务网络。 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等服务。对高龄、空巢、病残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采取上门服务、定期巡察等方式,并组织志愿者或义工结对帮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主动承担为老服务的职责,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以建立“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为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