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鼓励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设老人日间照料室
目前,福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439万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却只拥有床位4.2万张,绝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在家中养老。如何为老年人提供舒适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城市将主要依托社区,农村将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到“十二五”末,我省将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构建社区“十分钟”服务圈 《意见》中明确提出,居家养老将以老年人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在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城市社区要积极构建居家养老的“十分钟”服务圈,以方便老人的日常生活。 我省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通过开设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等服务。 在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同时,《意见》还提出,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健康老人走出家门参加活动。今后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将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都将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需求。
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主动承担为老年人服务的职责,要以建立“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为重点,健全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上门随访、送医、送药、体检等优惠服务,争取到2012年,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 我省将继续增加社区定点药店网点,把符合医疗保险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并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引导老年参保人员到社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 为保证城乡困难老人的生活需求,省政府提出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其主要对象为70周岁以上的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抚养人)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
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 根据《意见》,我省将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救助和服务方式,有条件的社区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对高龄、空巢、病残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将采取上门服务、定期巡察等方式,并组织志愿者或义工结对帮扶。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
探索建设老年社区 《意见》提出,我省将根据城市不同需要,引导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满足消费能力较高的老年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