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认定标准

2024-03-0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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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法理论上,其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应严格分离,遵循“公司法人格独立”原则。然而,在实际运营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公司财产与其个人财产发生混同,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进行如下认定:

  1. 资产混同认定: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即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无法明确区分,例如,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随意调用资金、公司资产被用于股东个人消费或债务清偿等,可以认定为资产混同。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发生资产混同,股东将丧失有限责任的保护,对公司的债务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经营过程中应保持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清晰界限,确保公司财务的独立性,避免因资产混同而引发的法律风险。